更正公告
《浙江法制报》2019年4月18日第13版刊登的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具体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其中,义乌东太物资有限公司债权的保证人描述应为杭州千岛湖桃源大酒店有限公司、义乌市东太物资有限公司、东阳市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飞豹物流有限公司、黄允松、刘君华、黄孝富、俞华生、虞玉芳、罗婕。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浙江东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