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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求复婚未果,他竟掏出了刀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毛优优 高贝 陈洁 毛林飞 罗炜协 郑茗月 章巧燕 罗锦雯 李娜

  时间:8月4日

  地点:台州路桥区法院

  “救命啊!”一声声呼救声从台州市路桥区某小区内传出。

  去年9月的一天,一名身中三刀的女子边跑边呼救,后面紧跟着一名持刀男子。不多时,男子追上这名女子并将她摁倒在地。为阻止她呼救,男子还用刀在她脖子上割了一刀。

  所幸小区保安及时赶到将男子拉开。很快,男子冷静了下来,告诉保安,女子是他的前妻。看着她痛苦的表情,男子说自己车上备有急救包,可以先给她包扎伤口……

  张某和叶某结识于2008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在别人眼中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日子久了,双方在生活、事业上的矛盾逐渐凸显,有时芝麻绿豆的小事都能引起“战争”。而憨厚老实的张某后来还开始动手打人,这让双方感情雪上加霜。

  心灰意冷的叶某在2015年开始与张某分居,而这期间,张某并未认识到自身问题,双方矛盾也未得到缓解。2017年,双方正式离婚,一儿一女由双方分别抚养。叶某带着女儿开始新生活,而且没有让张某知道住处。

  离婚不久,张某开始感到后悔,多次要求叶某和他复婚,但均遭到叶某拒绝。

  2019年7月,张某打听到叶某可能住在路桥某小区,于是时常徘徊在附近观察。确定叶某就住在里面后,张某找上门求复婚,结果没谈拢,就发生了持刀伤人的骇人场面。

  后经法医鉴定,叶某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知道他人报案后仍留在现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考虑犯罪情节和性质,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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