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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302民初5200号

  郑计静: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视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计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速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即视为送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3952号

  潘小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潘小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适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潘小华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7000元,期内利息9151.38元、复利183.49元及逾期利息(从2019年6月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息之和236151.38元,按年利率23.07%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现定于2020年10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3953号

  汤剑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汤剑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适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汤剑波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65000元,期内利息6740.64元、复利81.85元及逾期利息(截止2019年6月27日为5793.48元,从2019年6月2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息之和271740.64元,按年利率22.68%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现定于2020年10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4民初3956号

  谢红玮: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谢红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适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谢红玮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3908.65元,期内利息3272.6元及逾期利息(截止2019年4月18日为1817.41元,从2019年4月1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息之和257181.25元,按年利率23.69%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现定于2020年10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梧田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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