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梁慧荣:本院受理原告丁雪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8351号
吕小军:本院受理原告钟海叶与被告吕小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753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从2017年8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2019年8月19日止,之后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9时20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8756号
义乌市宏刚饰品厂(经营者:柯志刚):本院受理原告何东明与被告李文科、义乌市宏刚饰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判令被告义乌市宏刚饰品厂、李文科支付原告货款3285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从2019年1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13时45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2民初9069号
王华河:本院受理原告唐国华与被告王华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7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从起诉之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10时20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义乌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