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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公告

公 告

  2018浙江飞球破管字1号

  浙江飞球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飞球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24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7月22日经永嘉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浙江飞球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需实施多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7月28日实施。本次参与分配的债权总额为181,467,414.2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7,546,904.44元,其中:1、破产费用为736,929.29元;2、普通债权分配总额为6,809,975.15元,分配率为3.75%。

  特此公告。

  浙江飞球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5 公 告 2020-08-13 2 2020年08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