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7年12月27日,兰溪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康达合成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因该公司未发现可供分配的财产,兰溪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8日裁定终结该公司的破产程序。现管理人已收到归属于该公司的执行回款,特通知债权人参与追加分配。
如有尚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请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时间和地点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在兰溪市兰花路146号101办公室(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赵灿,联系方式15158999483。
债权申报期满后,管理人将邀请全体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定于2020年10月20日10时00分在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
浙江康达合成革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