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781破30号

  我院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2019)浙0781破3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兰溪市玮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因兰溪市玮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已无资产可破,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2月21日作出(2019)浙0781破3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兰溪市玮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本案破产程序。

  兰溪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1破32号

  我院于2019年11月1日作出(2019)浙0781破3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兰溪依贝莱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因兰溪依贝莱工艺品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8月7日作出(2019)浙0781破3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兰溪依贝莱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本案破产程序。

  兰溪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1破18号

  我院于2019年9月3日作出(2019)浙0781破1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兰溪市阳光橡塑工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溪源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因兰溪市阳光橡塑工具有限公司已无资产可破,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2019)浙0781破18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兰溪市阳光橡塑工具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本案破产程序。

  兰溪市人民法院

  (2020)浙0802民初1328号

  浙江威诗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浙江星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威诗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802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浙江威诗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星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税款抵扣差额损失7323元;二、被告浙江威诗朗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浙江星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为修复购买材料及委托第三方支付台班费等共计6832元;三、驳回原告浙江星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0)浙72民初1089号

  王美才:本院受理周加文诉王美才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周加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王美才偿还周加文为之代偿的船员工资款71000元、案件受理费1575元,共计7257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还清周加文代偿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5%计算)。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台州法庭审判庭(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西塔15楼)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如你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宁波海事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20-08-13 2 2020年08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