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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727破3号

  磐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磐安县磐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浙江特纳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金华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5日指定金华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就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金华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金华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壶厅西路94号四楼金华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22300;联系人:陈萍;联系电话:0579-84664449、1386799444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金华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三、金华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占有或管理的金华孝尔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在磐安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

  磐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27破8号

  磐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0日裁定受理申请人陈云英对被申请人磐安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8月6日指定金华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就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磐安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磐安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壶厅西路94号四楼金华公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22300;联系人:陈萍;联系电话:0579-84664449、1386799444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磐安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三、磐安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占有人或管理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移交占有或管理的磐安县宇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30,在磐安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召开。

  磐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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