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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告

  东阳市国鼎装饰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4日出具(2020)浙0783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阳市国鼎装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由于管理人无法接管到东阳市国鼎装饰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依法对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印章全部予以公告作废。东阳市国鼎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8月1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告 2020-08-19 2 2020年08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