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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虚假诉讼付出代价

  通讯员 慕煊 

  本报讯 近日,平阳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过程中,对原告作出罚款2万元、拘留3日的决定。

  原告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对被告温州某包装有限公司享有250万元债权及相应利息。为隐瞒被告已偿还100万元的事实,吴某提交恶意删减100万元资金进账的银行流水。法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吴某为多分破产财产,违反诚信原则向法庭作虚假陈述,遂作出上述决定。目前,吴某已缴纳2万元罚款。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虚假诉讼付出代价 2020-08-20 2 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