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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送餐心切,造成学校保安重伤

  时间:8月19日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法院

  “干什么的?”“送外卖的。”“这里不能进。”“我们送外卖的又不知道不让进,我下次不进去了。”拉扯之间,一场意外发生。

  2019年12月31日凌晨,高某骑电动车到台州学院送外卖。由于车速较快,他进入学校北门口时,没有人拦住他。但当他从北门出来时,保安王某拦下了他。

  原来,为了学生的安全考虑,学校规定,送外卖的小哥不能骑电动车、摩托车进校园,但是可以步行或骑自行车进入。正因为有这样的规定,王某不愿让高某离开,称要扣住他的车子。

  被拦的高某心急如焚,因为他还有订单要送,而且快超时了。于是,高某拧着电动车的油门往前冲,想要冲卡逃走。王某见高某想跑,就牢牢抓住了他侧右方的衣服,“不能走!”

  电动车在冲撞道闸杆后,往前蹿了几米,失控倒地。高某和王某两人都摔倒了。

  王某因为头部着地,受伤严重。经鉴定,王某外伤致脑挫伤,右侧额部急性创伤性硬膜下出血,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骨折,并伴有神经系统症状体征,经开颅治疗,已达重伤二级程度。案发后,高某赔偿王某188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高某有自首、认罪认罚和赔偿获得谅解的情节,予以从轻从宽处罚;但因为高某有劣迹和多次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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