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3只乌龟,2年后摊上大事
时间:8月20日
地点:永嘉县法院
“我只是对饲养乌龟感兴趣,虽然知道这些乌龟品种比较稀有,但不知道我的做法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法庭上,因“买龟养龟”走上被告人席的王某,悔不当初。
2018年,王某在贴吧闲逛时,看见有网友发贴出售陆龟。帖子上有许多漂亮的陆龟照片,心动的王某立马搜索关于陆龟的介绍,“根据网上的资料,我依稀了解赫曼、豹纹陆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购买可能会违法……”但心存侥幸的王某,还是添加了贴子上的微信号,向对方了解陆龟的长相、售价等。
此后,王某相继以600多元的价格买了一只豹纹陆龟,以200多元的价格买了两只赫曼陆龟,一养便是两年。
今年3月,警方根据线索来到王某家,现场查获王某养在家中的陆龟。经鉴定,3只陆龟分别为爬行纲龟鳖目陆龟科豹纹陆龟、爬行纲龟鳖目陆龟科赫曼陆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价值共约7500元。目前,该3只陆龟被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接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王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