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在外逃债多年的他为何主动回来?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善筏 

  本报讯 “我的父亲没念过什么书,但他用这些年的实际行动告诉我,欠了别人的钱就必须还。”当年欠下外债仓皇出逃,父亲却靠打零工坚持替他还债,时隔多年,嘉善的胡某终于在父亲感召下回到家乡,承担起了还款义务。

  1996年,当时26岁的胡某向朋友李某借了8万余元做生意,信誓旦旦要闯出一番天地。可现实残酷,胡某经商失败。面对债务,他选择了离家出走。李某听闻后立即诉至法院。

  嘉善县法院判决胡某归还欠款8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打听,均无胡某的消息。2004年,承办人再次去往胡某家中时,父亲老胡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债务,但因他体弱多病,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只能力所能及地陆续归还。

  这些年来,老胡一直践行着自己的诺言,靠打零工省吃俭用,替儿子陆续偿还了拖欠李某的本金8万余元。尽管本金已经还清,可多年来的利息已经高达20余万,执行标的仍未完全清偿。

  “胡某已经回家了,而且经济条件应该也好转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突然行色匆匆地来到法院报信,要求对借款利息强制执行。原来,离家出走多年的胡某在外听说父亲为了他辛苦还债,便主动回到了家中。

  承办人立即与胡某取得联系,结果发现,胡某确实回来了,但经济情况并没有多大好转。“我愿意支付利息,但没有能力支付全部利息。”胡某说。

  承办人带着卷宗,多次走访胡某所在的村委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番谈话。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以8.5万元利息了清债务。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3 在外逃债多年的他为何主动回来? 2020-08-26 2 2020年08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