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要喝农药的他为何卸下心防?
本报记者 王小云 通讯员 吴茜 陈金金
本报讯 “我接受。”犯罪嫌疑人夏某某话音刚落,庆元县检察院检察官张雪梅心里的石头随之落地。在她和夏某某的辩护律师历经1个月的持续调解下,夏某某终于消除抵触情绪,接受了“交通事故负主责”的认定,对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
庆元人夏某某年已六旬,在2019年的一场车祸中受了伤。交警部门认定,夏某某负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可是,在法院交通法庭调解现场,对认定结果心存不满的夏某某提出了2个“天价”要求:一是对方赔偿50万元;二是对方替他养老送终。固执的他甚至以喝农药相威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因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夏某某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在民警询问过程中,夏某某采取撕咬、抓扯、踢打等方式拒不配合,造成1名民警和1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这样的举动涉嫌妨害公务,夏某某被立案侦查。
案子移送庆元县检察院,张雪梅接手后认为,案件症结在于夏某某未接受前期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想要案结事了,就要打开他的心结。张雪梅联系了夏某某的家属。“几年前,他因身患重症做过手术,健康状况不佳。去年车祸受伤后,负面情绪就更严重了。”家属说,夏某某不识字、不懂法,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满,对家属的劝说也完全听不进去。
面对谁也不信任、一味拒绝沟通的夏某某,张雪梅转变思路,从家属为夏某某聘请的辩护律师处着手,“邀请律师加入调解,加强检律协作配合,夏某某比较相信他的辩护律师。”张雪梅为律师阅卷开辟绿色通道,就案件事实部分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主动联系看守所,提高律师会见效率。经过检察官和律师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夏某某同意就交通事故纠纷再次进行调解。
见夏某某卸下心理防线,张雪梅随即进行协调,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拟制调解方案。最终,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调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夏某某也接受了自己负主责的认定,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后,检察院认为夏某某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向法院提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量刑建议。近日,夏某某妨害公务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