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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五星级”大酒店竟被查到用过期食材

不仅上了“黑榜”,还将面临5万元以上罚款

  本报记者 陈洋根 

  8月26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发布景区2020年第二期餐饮“红黑榜”,一家以“五星级标准”建设的大型商务酒店意外上榜。经记者核实,该酒店为蓝天清水湾国际大酒店,位于西湖核心景区灵隐莲花峰路附近。

  该酒店上黑榜的原因是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管理,仓库无通风防潮设施,库存的食品外包装严重发霉,后厨存有过期食品。

  8月11日,执法人员在该酒店后厨查获的过期预包装食材包括:已开封的500克“泗乡”豆腐皮、400克“鸿光浪花”白玉豆腐、1000克“祖名”双片白菜干、308克“欣和”黄飞红香脆椒。其中“泗乡”豆腐皮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15日,保质期为6个月,过保质期近一个月。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实施扣押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于违反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这也意味着,被查的这家酒店将面临至少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4 “五星级”大酒店竟被查到用过期食材 2020-08-27 2 2020年08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