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引纠纷 “娘舅”来帮忙
本报讯(见习记者 钱岚)严某与邓某分别于今年3月和4月到吴某的手游工作室提供劳务,即用吴某提供的账户打游戏。当时严某与吴某约定实习期每月工资3500元。第二个月严某担任协管员之后,吴某口头承诺每月工资提升至7000元。
期间,严某和邓某没有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因此吴某不愿意支付高工资。因为对工资支付各执一词,三人请求长兴县司法局调解员调解。
了解情况后,县司法局雉城司法所“老娘舅”毛起心平气和地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经过长时间的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吴某向邓某支付劳务费800元,向严某支付劳务费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