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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383民初2352号

  李如建:本院受理原告余德勋诉被告李如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2999元;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0日9时15分在龙港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3民初2414号

  雷纯杰:本院受理原告方想想诉被告雷纯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9338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93380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在龙港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港市人民法院

  (2020)浙0383民初2558号

  肖姜建:本院受理原告董必雁诉被告肖姜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欠款人民币55000元整。2、要求被告承担本次诉讼形成的所有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0日10时00分在龙港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港市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20年8月28日第6版和第7版中缝刊登的嵊泗县人民法院(2020)浙0922破3、4、5、6、7号破产公告,内文中“嵊泗县通和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为“嵊泗县怡贝湾通和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20-09-02 2 2020年09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