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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20)浙0382民初2230号

  黄建成: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建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82民初2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 浙0726民初1357号

  盛龙根:本院受理原告杨欢欢与被告盛龙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726民初1357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盛龙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杨欢欢借款200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 浙0726民初7304号

  浙江伟兴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伟兴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730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0)浙0383民初2308号

  韦明(曾用名:东京):本院受理原告苍南县龙港晨盛纸制品厂诉被告韦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货款47586元及利息损失(以47586元为利息计算基数,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0日9时00分在龙港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龙港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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