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余元
代理律师详解申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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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环与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左一)、罗金寿(右一) |
央视、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9月2日上午,26年后再审改判无罪的张玉环在家人及律师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2234万余元的赔偿申请,依据是什么?张玉环现在的生活状态如何?央视总台记者采访了张玉环的代理律师罗金寿和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
张玉环的代理律师罗金寿介绍,目前,法院已经接受了相关材料,将会在未来几天给予反馈立案的通知。至于提交材料之后的关键性进展,罗金寿表示:“后续还要根据法院的具体通知再往下进行。”
代理律师详解申请依据
对于赔偿金额,罗金寿介绍,数额分为5个部分: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索赔健康权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近27年来伸冤合理费用支出(家属申诉控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100万元,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罗金寿介绍,索赔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4个部分是按照《国家赔偿法》计算的。第5部分伸冤费用100万元,则是根据张玉环及家属伸冤27年的具体情况估算的。
“由于时间线拉得很长,很多费用也没有具体精确的记录,我们按照一年3万元左右,一共27年进行大体估算,最终得出伸冤费用100万元的结论。”对于这个赔偿金额,张玉环本人和律师达成了共识,他认为2234万余元的索赔费用合理,并把相关事宜全权交由罗金寿等人代理。
张玉环还提交了追责控告书
此前,张玉环的代理律师尚满庆曾透露,张玉环方面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同时启动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追责。“我们的态度是很坚决的,一定追责到底。”
9月2日,提交索赔申请的同时,张玉环也向法院提交了一封追责控告书。目前相关部门也已接受这份控告材料。
采访中,针对是否会对当年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罗金寿说:“这要看当年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对江西高院或者其它国家机关构成重大过失,如果构成的话,就要对个人进行追责。”
虽然张玉环无罪释放,但真凶到底是谁?是否还要重新调查案件?罗金寿介绍,由于卷宗对于案件的记载没有明晰线索,真凶是谁依然扑朔迷离。
“至于追查真凶,按照理论上来讲,是要继续进行侦破的,毕竟张玉环目前无罪。具体要当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该案件进行重启调查。”
张玉环哥哥透露弟弟近况
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向记者透露,张玉环的身体状况并不好。“他最近在住院,糖尿病很严重,眼睛不舒服,走到外面身体就打颤发冷,身体状况不乐观。”目前,张民强在南昌打工,但每天依然和弟弟联系,十分关心他的情况。他说,张玉环现在和儿子住在一起,父子俩有个照应,也能给彼此一个亲近的机会。
对于张玉环来说,适应外界环境还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近期他不打算出去打工,而是好好在家:一是陪伴家人,弥补27年的人生缺席;二是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也需要进一步的调理休整。
如今张玉环出狱,对全家人来说已经是最好的消息。张民强说,“事情发展到这样的程度,心里的大石头也落了地。这件事情算是暂时有了阶段性的了结。”
至于对张玉环索赔的后续,张民强的态度很淡然,“他能回家就好,后面的事情我们一步一步来。”
事件链接:
1993年10月,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原凰岭乡)张家村两名失踪幼儿的遗体在村庄附近水库被发现。张玉环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张玉环被判死缓。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为原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江西省高院决定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
据了解,张玉环出狱后,进贤县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帮扶工作组,帮助张玉环融入社会。张玉环告诉记者,当地已为他陆续解决身份户口、社保医保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