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公告
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经临海市人民法院(2018)浙1082破14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认可),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实施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管理人将于2020年6月12日前向各债权人银行转账支付。最后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7008194.76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为506603.12元;普通债权分配额为6501123.12元,清偿比例13.24%;尾款468.52元及其他结算余额等,由管理人报请临海市人民法院后上交国库。 债权人未受领的清偿分配款,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受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破产财产分配不存在《企业破产法》第117条规定的对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提存分配额的情形。
浙江时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