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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告

  青田紫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4日出具(2020)浙11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田紫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7月26日作出(2020) 浙1121破2号决定书,指定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由于法定代表人陈光忠未能向管理人移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10555109481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31121000026954)、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依法对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印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予以公告作废。青田紫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告 2020-09-04 2 2020年09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