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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书

  陈莲英女士: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我已经与德清金恒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我在(2015)杭江民初字第155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执行债权[执行案号:(2016)浙0104执842号]转让给了德清金恒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通知人:浙江金麟律师事务所

  2020年9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书 2020-09-07 2 2020年09月0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