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播报
温州中院:
举行全市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轮训
日前,温州中院在市委党校举行全市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轮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作开班动员讲话,全市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轮训。徐亚农指出,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发扬真抓实干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做好工作。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高度负责,甘于奉献;集中精力,心无旁骛;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多名专家在轮训期间应邀授课,学员代表分享政治轮训学习心得体会。
鹿城法院:
规范不动产处置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日前,为助推温州破产法庭试点工作,鹿城法院与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不动产查询、抵押及转移等问题沟通衔接,简化办理流程。简化程序以来,该院共对5起破产案件不动产进行高效查询,查询、转移环节均减少1项材料。
龙湾法院:科技助力智慧执行
8月18日,龙湾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在查封该房产的过程中,龙湾法院为预防家属“乱撕封条”“霸占房屋”的情况,尝试使用坚固稳定且自带摄像头和警示功能的电子封条,效果良好。
瓯海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
从8月10日起,瓯海法院开展了以“拘传+腾空+拘留”为主题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周行动。行动制定了详尽执行预案,“三个一律”动作到位,领导坐镇中心指挥并做好与公安及医院对接工作。本次行动共拘传24人,腾空房屋3处,拘留1人,执行到位案款217万元。
洞头法院:执结一涉防疫物资案
今年3月,洞头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已获得某公司200辆用于抗击疫情的救护车改装物料订单。为此,法院发函要求该公司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货款收入,并不再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处置。同时协调让该公司将第一期款项支付给申请人。日前,在收到第一期70万元款项后,申请执行人同意分期付款并撤回执行申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乐清法院:法官联络社区化解矛盾纠纷
乐清法院完善法官联络社区工作机制,选派35名具有专业优势、擅长群众工作的优秀法官下沉社区一线,综合运用走访交流、分发手册、就地调解等方式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法官们协同街道、社区、司法所调解涉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140余次,当场化解50余起,实现群众“说事”在社区,法官“说法”在社区。
瑞安法院:助力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近日,瑞安法院联合当地政法委、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第一期婚姻家庭辅导员专项培训班,共吸引镇街妇联干部和村社妇女工作者113人参加。据悉,后期的培训班还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为瑞安市各村(社区)培训婚姻家庭辅导员1040名,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壮大家事调解队伍,提高家事矛盾调处化解能力,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永嘉法院:“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
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势力经济基础,近日,永嘉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密织“四张网”,打好“组合拳”。密织“悬赏网”,广发悬赏公告,凡能提供有效线索,帮助法院查控黑恶犯罪势力财产的,一律予以经济奖励;密织“村社网”,加强与村居干部、基层网格员的沟通协作,全面摸清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社会情况;密织“亲情网”,集中走访服刑被执行人家属,释明配合执行对服刑人员的利害关系,促使9名家属主动缴纳罚金32.2万元;密织“拍卖网”,利用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成功处置涉黑涉恶财物8件,成交金额共590余万元。
平阳法院:提升破产案件办理实效
近年来,平阳法院多举措强化破产案件办理,助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受理“执转破”案件23件,化解不良资产2.71亿元。该院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团队,畅通“执转破”渠道,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制作管理人相关规则,规范其履职;通过“法官讲法”等方式向企业释明破产程序,今年引导8名申请人主动申请破产。
平阳法院:“山区智慧法庭”成效初显
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加强便民诉讼服务,平阳法院水头法庭强化智能引领,争创省内一流“山区智慧法庭”。今年该庭建成两个专区,“智慧专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让山区群众“少跑腿”;“执行促进专区”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氛围,促自动履行率提升。同时,员额法官常态对接辖区八镇两乡。1-7月,水头法庭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83.97%。
苍南法院:强力推进涉黑涉恶财产执行
8月21日,苍南法院针对尚未执结的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开展专项行动。据悉,今年以来,苍南法院紧盯涉黑涉恶刑事罚金刑的执行处置进度,持续加大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已执结涉黑恶案件17件,到位标的额364.54万元。
文成法院:
召开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座谈会
8月21日,文成法院召开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座谈会,该院有关院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律所、金融机构及资金互助会等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会议就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完善诉调对接、赋强公证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支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等程序的适用范围、程序衔接等工作进行进一步研判。
泰顺法院:制定《关于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泰顺法院与该县金融中心、银保监会泰顺监管组联合制定《关于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对一审金融纠纷案件实行诉前调解前置。法院在受理金融类诉讼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适合立案前调解或者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处理的商事纠纷,由法院委派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进行诉前化解或者引导至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暂缓预交诉讼费用,视后续调解结果免收或减半收取费用。
龙港法院:实现首次跨省立案
8月20日,龙港法院借助“移动微法院”平台,向南京市鼓楼法院跨域立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完成龙港法院首次跨省立案。从提交申请到正式立案,用时仅20分钟,流程便捷、高效,有效解决当事人路途远、开支大的问题,实现指尖诉讼“一次也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