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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军民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本息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军民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金军民。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军民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金军民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金军民

  2020年9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金军民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0-09-11 2 2020年09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