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出具(2020)浙0783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井指定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由于管理人无法接管到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依法对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印章全部予以公告作废。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6日
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出具(2020)浙0783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井指定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由于管理人无法接管到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依法对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印章全部予以公告作废。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