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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公告

  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东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出具(2020)浙0783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井指定浙江长虹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  由于管理人无法接管到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现管理人依法对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印章全部予以公告作废。浙江玄草汇中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1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公告 2020-09-16 2 2020年09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