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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蔡碎青:

  根据林炜峰与蔡飞宁于2020年9月16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项下林炜峰对你享有的债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零柒仟元整,已于2020年9月16日起转让给蔡飞宁,请你将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蔡飞宁。

  特此通知。通知人:林炜峰 

  2020年9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20-09-21 2 2020年09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