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杭州古早永乐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2020)杭仲(萧)字第200号申请人谢承华与你方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授权委托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答辩书(格式)、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等应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仲裁委员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1年1月28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837号5楼506仲裁庭,电话0571-82660825)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