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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象山华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象山华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或收益权进行处置。截至 2020年9月20日,该资产债权总额为2346.64万元,本金为2000万元,利息为304.67万元,罚息35.33万元,利息罚息6.64万元,无担保人、抵质押物。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资信背景,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联 系 人:赵远

  联系电话:010-68535380

  电子邮件:zhaoyuan@cinda.com.cn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9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685328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wangyimin@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注: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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