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闯祸” 损失保险来补
见习记者 钱岚 通讯员 朱奇森
本报讯 连日来,长兴县泗安镇一养殖场内的鸡接二连三被咬死,养殖户蔡先生一查监控,发现是一群“不速之客”偷偷溜了进来,“它们是五六头一起,每天晚上都过来,在鸡圈里吃好后,还要带走几只”。
得知消息后,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养殖场,查看现场和监控,认出“不速之客”是狗獾,属鼬科狗獾属,一种杂食性动物,既吃玉米地瓜,也吃鸡鸭等动物,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凶手”明确了,可养殖户的损失怎么办?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孙勇表示,2018年长兴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出野生动物肇事责任险,所有保费均由政府买单。“每年交纳6万元保费,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每年最高可以赔付3000万元。一旦发生野生动物肇事事件,群众报警后经核查定损,保险公司一周内给予赔偿。”经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蔡先生一次性获得900元赔偿。
据了解,该保险自2018年11月开始投保以来,2018—2019年度共理赔44件,理赔金额29147.7元;2019—2020年度共理赔109件,理赔金额231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