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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非法处置危废 污染环境被诉

  通讯员 卢笑晨 

  本报讯 近日,由永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盛某辉、盛某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金华市中院开庭审理。

  2019年2月至4月、9月,被告盛某辉、盛某租用永康市象珠镇一块空地,雇佣王某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未进行防渗漏处理的情况下进行废油桶的拆解加工。2019年9月19日被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查获,现场扣押废油桶分割后的铁皮和桶盖10.405吨、未加工过的铁皮桶1.355吨。经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认定,盛某辉、盛某拆解加工的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经鉴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427950元;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及鉴定评估费用为125000元。

  永康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盛某辉、盛某非法处置废油桶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庭将择期宣判。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非法处置危废 污染环境被诉 2020-11-04 2 2020年11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