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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10月31日,该债权总额为8,363.25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该债权由李兴林,冯伟芬,陈文晋,吴剑波,陈文广,陈金潮,李银碧,陈华伟,陈芝茵,陈芝敏,浙江晋升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伟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贝克曼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浙江贝克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于义乌市大陈镇工业房地产提供抵押)。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公告有效期: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华璟阳,罗震宇

  联系电话:0571-85774890,0571-85779582

  电子邮件:huajingyang@cinda.com.cn,luozhenyu@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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