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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道歉声明

  本人张小英、汪文彬、张美花、应金才,因我们在制作油条过程中过量使用明矾作为添加剂,并予以销售;刘小高偷排了工业污水至河道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们保证以后遵纪守法,不再做类似的违法行为。

  道歉人:张小英、汪文彬、张美花、应金才、刘小高

  2020年11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道歉声明 2020-11-20 2 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