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售卖自制食饼筒皮
别光顾着好吃,要注意这些
通讯员 朱娜
本报讯 网络购物逐渐兴起,不少商家会在线上销售地方传统特色小吃,但其中或存食品安全隐患。近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就对一家在网上销售自制食饼筒皮的商家作出警告和处罚。
此前,该局接到消费者林先生的举报,称在淘宝某餐饮店购买一袋自制食饼筒皮,但商品上无任何标签标识。
接举报后,该局立即对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主体业态并无“网络经营”标注。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在店内操作间发现了电炉、抽真空机以及已包装的食饼筒皮,包装上贴有标签。
商家称,其在淘宝店铺接单后,在店内制作了食饼筒皮,真空包装后加贴了标签,自产品上架至案发共成交6笔售出11袋。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未经变更登记从事网络销售的行为给予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处5000元罚款。
“餐饮店通过网络销售自制食品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申请核准通过网络经营。由于餐饮店加工模式、设施设备及加工工艺与生产厂家均有极大不同,无法满足预包装食品的加工条件,故餐饮店销售自制食品时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关于散装食品的标识的规定,在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该局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