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天平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分别为(2019)浙0602民初7991号、8027号、7994号、8023号、8030号,执行案号分别为(2020)浙0602执1395号之一、1405之一、1408之一、1407之一1406之一】判决、执行终结裁定。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务人(绍兴欣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享有编号为0900180627008号、0900180420008号、0900181228010号、0900180418009号、0900180418008号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相应权利,到2020年11月20日共欠本金分别为388123.60 元、200万元、59万元、250万元、2484337.51 元,利息分别为447868.7元、448389.84元、358711.88元、69690.68元、85755.63元,本息合计9372877.84元。自2020年11月25日起,已经依法转让给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享有。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请尽快向上海鼎甦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履行还本付息和担保义务。

  债权转让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天平 00014 债权转让公告 2020-12-03 2 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