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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桐乡市大华人造板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登记公告

  (2020)桐乡大华管字第1号

  桐乡市人民法院根据桐乡市大华人造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2020)浙0483民诉前调6664号决定书,决定对大华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浙江峻德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请与大华公司有未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于 2021 年 1月 10 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登记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昌南路426号中海大厦2号楼7楼。联系人:颜梦迪、张勤华,联系电话:0573-87232911,13606731914)。登记时,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同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桐乡市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2︰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及相关事项届时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登记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桐乡市大华人造板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桐乡市大华人造板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登记公告 2020-12-15 2 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