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信
梁炯存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深感后悔,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6民初363号侵权责任纠纷消费公益诉讼案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达成的调解协议,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特此声明致歉。
致歉人:梁炯
梁炯存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深感后悔,根据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6民初363号侵权责任纠纷消费公益诉讼案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达成的调解协议,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特此声明致歉。
致歉人:梁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