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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市井事

召开债权人会议 免除个人剩余债务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文轩 

  本报讯 日前,文成县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据《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顺利办结了一起免除债务人剩余债务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

  今年3月10日,文成某银行因与吴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执行,吴某某需偿还该银行借款本金2.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6月16日,该案因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某某在借款后不久因精神重度残疾二级,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纳入文成县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名单,并住院治疗。

  10月20日,吴某某的监护人吴某杰代为提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为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由其核实吴某某的个人资产与负债情况。

  日前,文成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基于债务人吴某某已如实申报财产,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任何经济收入,因患病每月还需支付医疗费用,债权人同意免除债务人吴某某的债务,同时不设置考察期限。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16 召开债权人会议 免除个人剩余债务 2020-12-30 2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