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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卷

穿着“警服”,在高速公路上作案百余起

三个假警察在高速上查违法

  《检察日报》 郭树合 张照玺 

  2020年5月13日凌晨,50余名公安干警按照原定计划在京沪高速山东蒙阴出入口等地设伏,随着一声令下,王蒙、张峰被成功抓获。经审讯,2人交代出另一犯罪嫌疑人李祥的下落,警方随即将其抓获。

  经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李祥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张峰有期徒刑三年。三被告人均认罪服法,现判决已生效。

  “交警”只罚款不开票

  近两年来,在京沪高速、青兰高速、长深高速等服务区和停车区的出口匝道上,经常有一伙身着警察制服,带白色大檐帽的“高速交警”,在夜间及凌晨“执法”。

  这伙人的“执法”目标很明确,只针对大货车。以违法停车为理由,向路过的司机以扣分、罚款的名义骗取钱财。近两年时间里,3人结伙交叉作案百余起,涉案金额近6万元。

  “我遇到假交警了,在青兰高速沂源服务区北区出口被两个冒充警察的人要去700元现金……”2020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货车司机赵先生拨打110报案。

  同年4月7日凌晨,因为太困了,大货车驾驶员钱先生将车停在了青兰高速沂源服务区出口路边,在车内休息。不一会儿,他听到有人敲车门,3名穿着“警服”的男子自称是交警,以钱先生违法停车为由,要求他交纳600元的罚款,扣12分。钱先生一下子紧张起来,和“交警”商量能不能少扣分,也少罚点钱。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被“交警”罚了500元,可当他索要罚单时,对方非常蛮横地拒绝了。

  “交警”离开时,钱先生还注意到他们开的车辆并不是警车,而是一辆无牌轿车。于是,他赶忙报警。

  他们不甘于挣“小钱”

  做汽车玻璃生意的王蒙与开网约车的李祥是好朋友,二人在业余时间也会在高速路上靠救援挣钱贴补家用。

  2018年底,王蒙不甘于挣“小钱”,就想冒充交警罚款赚钱。于是,王蒙电话联系李祥,两人一拍即合。

  王蒙和李祥每人买了一套保安服、交警帽子、反光背心,开一辆白色轿车,从2018年底到2019年初作案近80起,成功20余次,诈骗了近5000元。

  2019年底,为增加人手,方便冒充交警,王蒙找到了卖二手车的张峰,3人开始结伙作案。3人买了冬季警用执勤服、白色大檐帽等,王蒙找到广告公司定做了“巡逻救援”的标识。

  3人商量好在夜间及凌晨作案,地点选在潍日高速、日兰高速、长深高速、济青高速、青兰高速等高速的服务区、停车区的出口及高速交会处等位置。上高速后,3人将车前后牌照卸掉,贴上写有“巡逻救援”字样的字帖,并将提前购置放在野外隐蔽处的警用装备带到车上。在高速路上,3人在车内换上警用冬季执勤服,戴上交警专用白色大檐帽,穿上前后带有中英文警察字样反光背心。

  张峰穿着制服上衣负责开车,王蒙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李祥坐在后边座位上。当看到有停放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口处路面的货车后,张峰就把车停在货车车头左前方,坐在车上望风;李祥下车到货车跟前敲车门,向货车司机要驾驶证、行驶证,再把驾驶证、行驶证交给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王蒙。货车司机下车到3人的车前时,3人以违法停车的名义,声称要对司机扣分或是罚款。

  供述作案百余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当事人持有大型机动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分,当事人审验驾驶证时应当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了司机都害怕被扣分的心理,以交罚款代替扣分,才频频得手。

  “少的时候每晚能骗三四个司机,多的时候能骗到十来个货车司机;一个货车司机少的时候能骗到四五十块钱,多的时候能骗到上千块。”张峰供述。

  3人被抓后,供述作案百余起。此后县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公安机关继续查找到了13位被害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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