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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一会“炸楼”一会“杀人”,一年半里他报警43次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卢笑晨 董怡 罗晓萌 姚雅丹 揭晓芳

  时间:1月5日

  地点:永康市法院

  110电话是接受群众求助、报案的平台,有时候它的重要性堪称“生命线”。然而永康一男子,为寻求刺激、报复泄愤,近一年半的时间里竟拨打各类报警电话43次。

  “老板拖欠我工资,我现在身上绑着10公斤炸药,要去炸楼。”2020年7月8日,在永康打工的彭某拨打110电话后说。

  爆炸事件关系公共安全,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前往处置。但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却未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原来是彭某与房东发生纠纷,彭某一气之下选择谎报警情。

  由于彭某在人群密集区域谎报涉爆警情,性质恶劣,造成了一定社会恐慌,当日,永康警方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不曾想,同年7月29日,彭某又拨打永康指挥中心电话,这次他报警说自己杀了两个人。经调查,仍未发现相关情况。

  彭某为什么会“迷”上报警呢?原来,早在2018年彭某就因多次报假警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彭某产生报复情绪,变本加厉报假警泄愤。

  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他在永康市西城、花街、古山等地,使用4个手机号码,报警谎称自己杀人、有人吸毒等共43次。每次报假警时,他还特意找个偏僻之地,之后删掉报警记录,立即关机。

  由于彭某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彭某因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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