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2版:法庭上

因为喝了酒,热心小伙被警察带走

  时间:1月6日

  地点:宁波高新区法院

  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宁波高新区新舟路与玉兰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伤者倒地,伤势不轻,肇事者和几名围观群众在一旁束手无策。

  “报警了吗?”“看看他口袋里有没有证件、手机之类的,联系一下家人、朋友。”正当大家一筹莫展时,人群中一位热心男子站了出来。男子姓王,当晚与朋友小聚后开车回家途中发现有车祸,便下了车。

  小王是个热心肠,平时就爱为身边人搭把手。这次见伤者伤势不轻,他便招呼大家积极救助。

  大家正商量着,执勤交警赶到现场,开始有序处理。围观人群渐渐散开,只剩下小王和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你们哪位开的车,具体什么情况?”见小王迟迟不走,交警误以为他也是涉事人员。

  “警察同志,我是来帮忙的,开车路过这里,就下来看看有什么能做的。”见自己被交警误会,小王赶紧辩解,还指了指自己停在一旁的车说:“这才是我的车。我跟这事没关系,我先走了”。小王忙不迭地朝自己的车跑去。

  见王某脸色通红,突然紧张,且跑开时有些醉态,交警警觉起来,在为刚才事故伤者联系120积极救助的同时,快步上前叫住王某,给他安排呼吸酒精含量检测。

  原来,刚结束聚餐的王某此前喝了不少酒,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经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面对交警的质问,王某又委屈又害怕,不禁狡辩:“我是来救人的,好心想要帮忙,怎么能算我醉驾。”

  “热心助人值得鼓励,但这和酒后开车是两码事。醉驾既是犯罪行为,又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交警说。

  经宁波高新区法院审理,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浙江法制报 法庭上 00012 因为喝了酒,热心小伙被警察带走 2021-01-08 2 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