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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标的债权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本金、利息及代垫费用余额均计至交易基准日,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主债务人已于2019年9月17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截止破产日欠息合计为239.6万元,实际以破产管理人确认金额为准。表中担保人、质押人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质押物信息以签署的合同、权证等为准。
特此公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1月8日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202002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对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主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21-01-08 2 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