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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中纪委领导”帮忙,答应的事一件没办成

  时间:1月5日

  地点:开化县法院

  明知朋友是个“冒牌货”,却“将计就计”,以朋友是“中纪委领导”为名,在急着求他们办事的人面前做局收“办案费”“感谢费”。只不过,这位“中纪委领导”上岗了3个多月,就和朋友一起露了馅……

  2019年6月,老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中纪委”上班的老邓。听朋友说是位大领导,老郑主动要了老邓的联系方式交往起来。但渐渐地,老郑发现老邓压根不是什么大领导,就是一普通百姓。但他心生一计,打算继续用老邓“中纪委领导”的假身份谋财。

  2019年9月,小建找到老郑,说自己有一大笔钱款被广西南宁警方冻结,想取回。老郑立即给他引荐了老邓,之后小建主动安排饭局,想让“大领导”帮忙拿回冻结款。饭桌上,老郑、老邓一唱一和,小建深信不疑。老邓说,找朋友疏通关系需要一些“办案费”,小建很快送来了30万元。

  除了小建,小徐也找到老郑,说自己弟弟被江西婺源警方刑事拘留,想办理取保候审,让老郑帮帮忙。老郑又找来了老邓。小徐急于“捞出”弟弟,各种请客送礼,老邓也爽快应下:“你这个事情简单,我跟那边的兄弟打个招呼。”

  3人吃饭后的第3天,小徐的弟弟真的被取保候审了。小徐大喜过望,立即按老郑、老邓的要求拿出了25万元感谢费。但是一周后,小徐弟弟又重新被刑拘,小徐一打听,才知道当时弟弟被取保是正常侦查程序,只是时间上凑巧而已。而小建在送出30万元后,并没能拿回冻结款。于是,两人不约而同报警。

  经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老郑、老邓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个月、10年5个月,并处罚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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