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惜别好友,结果庭上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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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月6日
地点:安吉县法院
老奶奶摔倒了,但这次是因为一对好友打招呼时动作幅度太大造成。于是,这对原本依依惜别的好友,因为责任谁来担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2019年10月3日一早,安吉县城中心农贸市场内,刘某在人群中偶遇好友赵某,二人互打招呼寒暄后,刘某准备离开,边走边侧着身子与好友挥手告别;此时赵某一边打趣一边用手推搡刘某,刘某不慎撞倒途经他身边的老人杨某,致其腰椎严重受伤。
当天下午,杨某入院治疗,被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外伤致L1椎体压缩性骨折,行骨水泥术的伤残评定为十级。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杨某将刘某、赵某起诉至法院。
一对好友一转眼都成了被告。法庭上,刘某说,自己是因赵某推搡导致身体失衡才与杨某碰撞,并非出自本意,所以赵某的推搡行为才是造成杨某摔倒的直接、主要原因。且杨某本就患有骨质疏松等疾病,应由赵某和杨某分别承担责任。而赵某则说是因为刘某与朋友见面后急于离开,违反友人交往规则,才导致了后面事情的发生,自己的打趣推搡行为是熟人间的正常交往习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到底责任该谁来承担?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和赵某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应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而事发时刘某步行移动速度快,与杨某发生正面撞击,应负主要责任;赵某的行为只是增加刘某撞击杨某这一后果产生的概率,应负次要责任。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刘某承担70%的赔偿数额,赵某承担30%的赔偿数额,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另一人追偿。
宣判后,刘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后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