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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所列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债权文书确认方式为准。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根据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所有后续修改、补充和变更),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双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平阳如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1-08 2 2021年01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