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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与张梦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与张梦琪达成的转让安排,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张梦琪,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张梦琪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梦琪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张梦琪

  2021年2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公告清单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与张梦琪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2-03 2 2021年02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