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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江山市红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9日经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变更登记为:江山市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江山市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郑三根(受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江山市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的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全部转让给郑三根。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郑三根履行相关还款义务。

  债权情况:

  1、借款人为陆建阳、江山市宏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亨达利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7月21日起至还请之日止按月利率1.998%据实计算,扣减已支付的利息15880元)。

  2、巫安俊、邹淑英、陆建华、余文爱在最高额1500000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特此公告。

  附:郑三根联系电话:13967009933

  江山市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1-03-11 2 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