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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衢州样本”又出新篇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吴铓 

  本报讯 作为浙江首个全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基层法院,衢州柯城法院2016年开启了行政诉讼跨区域集中管辖的“衢州探索”。5年后,这一探索又迈出崭新一步:4月8日,衢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5月1日起,增加龙游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同时赋予原告管辖选择权,以继续深化行政诉讼管辖改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2016年1月1日,经省高院批复同意,原由衢州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由柯城法院管辖,该院成为全省首个全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的基层法院。随后,柯城法院创新打造“巡回审判+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流动审判车”“巡回审判+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巡回审判+”模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并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让群众得以“告官见官”。

  为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基于龙游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法治环境以及法院的行政案件数量、行政审判力量等因素的考虑,经省高院批复同意,衢州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模式进一步完善,增加龙游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自2021年5月1日起,柯城法院管辖衢州市级行政机关(包括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与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为被告及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行政区划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龙游法院管辖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划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时,赋予原告管辖选择权,当事人有正当事由的,经法院审查同意,也可以向另一集中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衢州样本”又出新篇 2021-04-09 2 2021年04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