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修的房子被污水浸泡
楼下住户承担 95%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郑金悦
新装修的房子还没住热乎,因楼下排水管堵塞致卫生间污水反溢,温馨的小家突然变成了事故现场。李先生一气之下把楼下业主和物业告上了法庭。日前,宁波高新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损失赔偿纠纷。
李先生是某小区16楼的业主。去年6月的一天,他回家打开门就闻到了一股臭味,随后的画面让他作呕。污秽物伴着水流淌到各个房间,深度约有5厘米,家中地板、家具、地毯、部分电器等均遭到浸泡,受损严重,李先生立即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
物业工作人员在清理了现场后,找到了原因。原来,楼下的15楼住户曾因发现管道支管口漏水,在管内塞入用鞋带捆绑的抹布等物品,并用水泥封堵。为防止再度渗漏,事发前,物业工程部曾应该住户要求,又在管道外包裹水泥加固,排水管因此堵塞,污水无法下排而返涌。
李先生的房屋已无法居住,需要彻底消毒、重新装修,于是将15楼房屋产权人许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25万余元,并支付其房屋在修复期间,李先生在外租房所产生的房租费。
经鉴定,法院酌定李先生的损失合计24万余元。
法院认为,许某作为15楼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房屋内设施负有管理义务,其房屋内排水管被不当堵塞导致原告财产损失,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此外,被告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用设施养护人和管理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高新区法院酌定被告许某承担95%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5%的赔偿责任。
宣判后,原告李先生和被告许某均提起上诉。近日,宁波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