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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说法

培训合同细节约定不明确

法院:支持消费者退课退款

  通讯员 海薇 

  去年,海宁的葛女士在逛街时看到当地某舞蹈培训机构的广告,进一步了解后,她觉得该机构的VIP课程很符合她的需求,就在去年9月4日与该舞蹈培训机构签订了一份舞蹈培训合同。双方约定,葛女士选择VIP全能明星教练班培训课程,课程详细内容以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表及授课内容为准;培训期为6个月,培训费为28800元,同时也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当天,葛女士就缴纳了28800元培训费,培训机构出具收据一份,收据中同时载明缴费后概不退还。

  合同签订后,葛女士开始参加培训。但到了9月27日,葛女士就授课内容提出了异议,认为自己想学的舞种这里没教,培训机构则表示,这里只能提供一部分舞种的培训,但可以送葛女士去杭州总校学习其他舞种。对此,葛女士很不满意,以合同约定授课地点在海宁为由,拒绝继续参加培训,并要求退费。双方协商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葛女士遂将培训机构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全部培训费,并支付1000元违约金。

  海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签订了舞蹈培训合同,但双方仅约定了培训期限、费用等基础内容,未对具体的授课规划以及各个舞种的培训顺序、时间、时长等进行详细约定,故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导致原、被告产生争议,事后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原告为此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正当,应予支持。但原告已参加培训21天,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该21天的培训费336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已按约定为原告提供了舞蹈培训,故不能认定为违约。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培训费25440元。

  培训机构不服提出上诉,后该案经嘉兴中院二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培训机构需按期返还葛女士培训费24440元,如逾期返还,则按一审判决金额执行。

  法官提醒:

  该案中,导致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份培训合同的约定过于“粗放”,而这也是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就合同履行产生异议最常见的原因之一。虽然最终法院支持了消费者要求退费的诉请,但维权过程毕竟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反过来,培训机构输了官司,也丢掉了这一单生意。可以说,这样的纠纷,其实没有赢家。如果当初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能够再细致一些,本来完全可以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因此,我们建议消费者,除了仔细阅读合同约定,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包括培训费用、培训方式、培训地点、退款条件等条款外,如果对培训内容有特殊要求,一定要进行具体约定,如课时、课程内容、授课老师等,并务必要求培训机构将这些承诺全部写进合同。同时,还应注意留存收据、合同、广告等,万一培训机构的承诺不兑现,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7 培训合同细节约定不明确 2021-07-15 2 2021年07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