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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经协商,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债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对赵晓峰、卢竞翔、孙帅、浙江鸿鹄建设有限公司、王建良、张敏娟、东阳市振宇红木家具有限公司、东阳市振宇电子有限公司、杜晓英、孔金高、卢大明、王永森、王金芳、浙江新红染针织有限公司(债务人)的债权,东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案号为(2016)浙0783民初7962号、(2016)浙0783民初7967号、(2017)浙0783民初7773号案件判决确认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延迟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已依法转让给东阳市永琳针织有限公司,与上述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自转让之日起,受让人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内的全部债权,并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清偿并承担偿债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人:东阳市金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东阳市永琳针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21-07-22 2 2021年07月22日 星期四